1、现役军人、在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申请;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 正在案件审查期间或者尚未解除党纪、政治纪律处分的人员,不得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考过程中,被发现有弄虚作假等严重违反考试招聘纪律的人员,不得报考;
4. 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适用公务员法的规定)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申请;
5、事业单位录用工作人员,有工龄要求且服务期限未届满的,不得申请;
6. 依法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本次公开招聘条件的人员不得应聘。
7、应聘者不得应聘入职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试用期内已成为公务员的(参照公务员法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行管理)或者登记后入职前已被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录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辞退、现役、试用(聘用)期、服务期、各类专业(专业、专业)资格证书等截止期限,除非该职位有明确要求,否则均为。公告日期。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4日至12月1日
2、报名方式:报名者将报名材料打包发送至邮箱(sxjymtzx@126.com)。 申请人邮件标题格式统一要求为:“2023届博士研究生申请+研究生院系+专业+姓名”。
3、提交报名材料:
(1)《山西省教育考试中心2023年公开招收博士研究生报名表》(附件2)扫描件(本人亲笔签名)。 报名表中填写的专业应与申请人获得专科文凭的学校专业一致。 所报专业一致。
(2)个人身份证扫描件。
(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及学位证书扫描件。 个人自荐材料、主要科研成果、学术荣誉证书等扫描件
(四)留学生须提供教育部出国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境外(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和海外学习期间学业成绩单扫描件。
(二)资格审查
山西省教育考试中心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报考者条件进行资格初审,主要审核报考者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毕业学校、学业成绩等信息。 资格预审后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者,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资格审查、考核的时间、地点等信息。
(三)招聘方式
山西省教育考试命题中心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组织5-9人的专家组,对应聘者的思想道德素质、身心素质、语言表达能力、专业领域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分析能力等进行评价。判断能力,对总结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发展潜力进行考核。 考核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根据考核结果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四)体检及检查
1、体检、考察由山西省教育考试中心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 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申请人应当自收到体检结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安排到同级或者上一级医院进行复检资格。 山西省教育考试中心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参加体检的考生及家属对复试结果仍有疑问的,负责复试的医院应当组织相关人员专家进行磋商并作出最终结论。 因怀孕不能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的,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未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
3、加强检验过程,严格控制。 检查要深入细致,全面了解检查对象,防止疏漏和失真。 山西省教育考试中心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考察组,对拟报考人员进行全面考察。 检查内容主要包括申请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守法律法规、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工作表现以及需要避免的情况等。并对申请人提供的申请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评估。 审查或审计。 境内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申请人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日常思想政治表现等。对于其他人员,应由所在派出所、社区、村委会出具符合法律法规的思想政治表现证明。工作单位或户口所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