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和《事业单位关于印发的通知》等公开招聘相关文件,按照我们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为了更好地提高潮州市建设工程技术服务中心的专业技术水平和市场竞争力,进一步优化员工队伍结构,潮州市建设工程技术服务中心,潮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名。 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潮州市建筑工程技术服务中心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管理的公益性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承担建设工程检验监测技术工作; 承担工程检验监理平台相关技术服务; 提供房屋安全鉴定服务和危险房屋监测; 开展建筑行业相关技术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承办主管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2、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是具有国家认可学历的人员。 详情请参阅《潮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潮州市建筑工程技术服务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申请人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5、身体条件符合岗位要求;
6、具备应聘该职位所需的条件。 详情参见《潮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属事业单位潮州市建筑工程技术服务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1);
7、申请人年龄必须在18岁至45岁之间(即1977年12月21日至2005年12月20日之间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受到审计、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涉嫌犯罪且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
6、近两年在公务员考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7、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规定的计算期限为本次公开招聘报名截止时间。
4、报酬
录用人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国家、省、市政策规定的工资福利。 符合条件的,可享受我市相应的人才福利政策。
五、招聘程序
(一)组织登记
1. 报名时间
2023年12月21日至2023年12月27日。
注册时间以注册邮箱收到注册信息的时间为准。 逾期报名将不予受理。
2. 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应聘者需将所需报名材料的PDF版扫描(请妥善保存相关纸质材料,将在招聘过程中进行审核),打包压缩成文件夹,并以“应聘职位名称+姓名”命名,请在报名时规定的时间内提交。 截止日期内发送至邮箱:cz2393302@126.com(候选人咨询热线:0768-2393302,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三、注册所需材料
(1)《潮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扫描件(详见附件2,请自行下载,打印A4纸正反面,用蓝黑笔或钢笔填写签名区域黑色签字笔,扫描前贴上您的身份证照片,请保留纸质版证件);
(2)本人近期1寸红底免冠彩色证件照(JPG格式);
(3)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PDF格式);
(4)毕业证书(PDF格式);
(五)具有国(境)外学历人员,须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证书,并提供之前获得的教育部所属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证明函及相关证明材料(PDF格式)登记;
(六)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及证明材料(PDF格式);
(7)国有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加盖单位印章的同意申请证明(PDF格式)。
4、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以诚信应聘为原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应聘者应仔细阅读公告和岗位要求,并对所提供的所有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 提交的材料和填写的信息不准确的,将取消申请人的资格。
(2)应聘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应聘。 申请多个职位的,将被取消资格。
(三)落实回避规定要求。 按照《事业单位人员回避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
根据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对应聘者的资格进行初步审查。 资格初审结果将通过电话+邮件的方式通知(发送至考生报名邮箱)。 初审通过的邮政编码为ZJ2023002的申请人,须在笔试前通过报名邮箱。 领取打印的入场券。
2.资格审查
按照不同考试方式进入面试的,应当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审查。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组织现场资格审查,确定面试候选人是否符合资格。 进入面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不符合资格要求的,取消面试资格。 报考职位代码ZJ2023002的应聘者,因不符合应聘资格而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在同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者中,按笔试成绩顺序依次更换参加面试的应聘者。测试成绩。 资格复审应现场提交符合资格要求的全部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审查结果、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项将在潮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http://www.潮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资格审查通过者,须在面试前通过报名邮箱收到打印的面试通知。
(三)组织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邮政编码(ZJ2023001)职位采取直接面试方式,不进行笔试。 岗位代码(ZJ2023002)的职位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先笔试,后面试。 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或面试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参加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或面试通知书)。 未按时报到或擅自离开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具体安排如下:
1.笔试
笔试为闭卷、限时、在固定考场进行的考试。 主要测试基本能力,不指定参考书。 分数采用百分制计算,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60分以上为合格。 考试合格者中,按拟录用人数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 低于1:3的,按照实际合格考生人数确定。
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公布。 笔试结果、面试人员名单及相关事项将在潮州市人民政府、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网站(http://www.潮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2.面试
根据职位需要,面试将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 面试结束后,当场评分并汇总成绩,并向考生公布面试结果。 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分数计算至小数点后两位。 60分以上为合格。 面试未达到及格分数的,不计算综合成绩。
3.综合考试成绩的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分数计算至小数点后2位。 60分以上为合格。
1)岗位代码(ZJ2023001)岗位测试综合成绩计算方法:综合测试成绩=面试成绩。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对考生进行排序。 同一职位应聘者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面试主评委评分顺序确定排名。 若主面试评委分数仍相同,则另行组织面试。
2)岗位代码(ZJ2023002)岗位测试综合成绩计算方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同一职位应聘者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顺序确定排名; 笔试成绩相同的,按照面试主审得分的顺序确定名次。 例如,由面试首席评委决定排名。 如果分数仍然相同,将组织另一次面试。
(四)体检
按照综合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各招聘岗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申请人面试结果、综合检查结果和体检人员名单将在潮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网页上公布。 () 宣布。
体检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 体检人员须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准时到达指定地点。 未携带全部证件或无正当理由未按时参加集中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在体检后7个工作日内以短信方式告知申请人体检结果。 请保持手机畅通。
(五)检查
体检合格者进入检查流程。 此次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相关要求组织实施。 考试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未按照规定和期限提供相关考察材料的,视为主动放弃聘用资格。
(六)宣传就业
拟录用人选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 拟聘人员名单在潮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网站( )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后无异议的,自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逾期未报告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试用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 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补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补充:
1、申请人体检不合格;
2、考察的候选人尚未确定为拟聘人员的;
3、拟聘人员因公示结果不能录用的;
四、受聘人放弃聘用。
接替人选从符合同等岗位条件的人员中按照综合表现从高到低的顺序选出,并按照公告中体检、考察、公示等相关规定办理。
六、相关事项
(一)本公告所称“上述”及具体招聘条件均包含本人数。
(二)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法行为的,将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部)的规定,严肃追究责任。和社会保障令第 35 号)。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材料,也不组织或委托任何机构进行考试辅导培训。
(三)本公告由潮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