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兵团十二师发展改革委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 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相结合的方式。
2、招聘计划
此次,兵团十二师发展改革委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2名。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面向各类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年满18周岁且35周岁以下,即1988年12月17日以后出生的应聘者;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3、具有良好的品德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
5、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经原工作单位同意报考,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用人单位同意证明;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体岗位及招聘条件参见《兵团十二师发展改革委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岗位清单》(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清单》) 。
(三)下列人员不纳入招聘范围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尚未期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正在接受刑事处罚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有结论的;
4、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发现有作弊行为,不予报考的;
5、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况。
4.信息发布平台
第十二司政务网(下同)。
五、招聘时间安排(北京时间)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8日10:00至12月20日16:00。
资格审查及准考证领取时间:2023年12月21日10:00至18:00至2023年12月22日10:00至13:00。
(二)笔试时间
笔试时间:2023年12月24日(周日)。
(三)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稍后通知。
六、招聘程序及相关政策
招聘程序为: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替换、考察、公示、聘用。
(一)报名
1、应聘者须在规定报名期间(12月18日-12月20日)通过网上报名,如实填写《兵团十二师发展改革委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候选人候选人登记表》 ,2023)(以下简称“登记表”),粘贴近期(六个月内)一寸彩色身份证照片,正面不戴帽子。 将电子版《报名表》及以下材料(资格审查时提交纸质版)发送至邮箱(fgw3668972@163.com):
(一)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证书)、应聘职位所需资格证书扫描件等材料。
(二)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三)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含预备党员),应当提供申请人所在部门、单位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
(四)具有境外(境外)学历人员注册前须完成教育部出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并上传认证证明材料。 申请人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查询出国(境)外学历认证的相关要求和程序。
(五)岗位要求为“有基层工作经历”的,还须出具工作经历证明。 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大学生在校期间参加相关工作,即使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开始缴纳社会保险,也不会被视为工作经历。
(六)该职位所需的其他材料。
2、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到兵团第十二师档案楼419室(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常州街189号)参加现场资格审查。 申请人须提供以下文件和资料: ①《申请表》(一式两份); 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毕业证书(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 近期(半年)(内)2张一寸彩色免冠照片,与《报名表》(照片背面姓名)同底。 对于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工作人员将登记相关信息。
3、领取准考证:已完成报名及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持身份证到兵团第十二师档案楼419室(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常州街189号)领取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入场券。 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的,视为放弃笔试。
(二)笔试
1.笔试内容
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内容包括:时事政治、书面表达、建筑工程知识等技能。
2.笔试时间
2023年12月24日(周日)10:30-12:30(北京时间)。
3.笔试地点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十二师(具体地址以门票为准)
4、笔试方法
现场闭卷方式
5.笔试成绩
笔试满分100分(“综合基础”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候选人笔试成绩和面试候选人名单将在十二处政务网站公布。
(三)面试
1、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与该职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
2、面试成绩将当场公布。 面试满分为100分,最低通过分数为60分。 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及格分数的,将无法进入下一阶段。
3、面试时间:以官方面试通知为准。
4、面试地点:以官方面试通知为准。
(四)总分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若总分相同,则根据相关工作经历确定排名。
面试成绩、总成绩和体检考生名单将在十二处政务网站公布。
七、体检及检查
1.确定体检入围名单。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拟招聘岗位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 若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名单在十二处政务网站公布。
2、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考生。 体检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考试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体检合格者列入考察候选人,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因自愿放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空缺的,按照应聘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
3、检查。 用人单位成立检查组,对体检合格的考生从思想政治、遵守法律法规、道德品德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 检查主要采取个别约谈、查阅档案等相关资料、核实相关情况的形式。 考试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公告及招募
1、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的,根据岗位安排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十二司政务网公示3个工作日。
2. 雇用。 公示期满,无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就业的,予以确定录用。 录用人员有一定的试用期。 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考试合格者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每年签订一份)。
9. 工作福利
聘用编外人员所需经费由兵团十二师发展改革委员会统筹保障。 1、按照同工同酬的原则,参照事业单位新录用工作人员工资水平确定; 2、按规定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 3、工作地点为十二师。
10、招聘相关事宜
1.要求报考人员按时参加各项考试活动。 逾期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2、本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如遇特殊情况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发布公告及相关通知或安排的官方网站是十二司政务网。 因检查其他渠道信息不正确而导致申请错误的,由申请人自行承担责任。
3、本公告所附有关文件与本公告具有同等效力。 建议申请人仔细阅读。 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而导致报名错误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违反规定的,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 申请人应对其注册时填写的信息负责。 申请人应遵守网上报名时签署的诚信承诺,如实填写、上传网上报名时的个人信息。 若注册信息与申请人持有的证明材料不符,将被视为失信,由此导致的资格审查不合格等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5、应聘者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招聘过程中任何阶段如发现应聘信息虚假、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就业的,一律取消其就业资格。
6、请考生及时关注公告信息,保持手机通讯畅通。 如因个人原因未能沟通或联系不上,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7、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书籍,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进行考试辅导培训。 请广大申请人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八、本公告由兵团十二师发展改革委员会负责解释。
咨询热线:0991-3668972。
附件:1、兵团十二师发改委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岗位
2、兵团十二师发展改革委2023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登记表
兵团十二师发展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