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丽江市公安局出入境口岸签证处警察文职人员招聘公告
丽江市公安局出入境口岸签证处民警
文职人员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丽江市公安局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文职人员(以下简称文职人员)。
1、招聘计划
1、招聘警察文职人员12名,其中男8名,女4名。
2、岗位主要为出入境口岸办理签证的警察文职岗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爱岗敬业;
3、热爱警务工作,有较强的忠诚、敬业和吃苦耐劳精神,服从工作安排,能适应夜班、轮班值班;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五官端正,身体健康,身材匀称,无身体缺陷,无传染病史,无口吃,无纹身;
5、同等条件下优先招收外语专业人才,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6、年龄:20-35岁(1988年12月至2003年12月出生);
7、男性身高不低于170厘米,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女性身高不得低于160厘米,体重不得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且不得低于标准体重。 25%。 标准体重=(身高-110)KG;
8、原则上必须有丽江本地户籍。 已在丽江定居、有固定住所并符合上述其他招聘条件的也可应聘。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立案侦查的;
3.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的;
4、因违反有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5、有较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六)个人、家庭成员或者主要社会关系成员加入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不具备正常履行工作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八、其他不适宜担任警察文职人员的人员。
三、报名时间、地点
1. 报名时间
2023年12月11日至1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3、报名地址:丽江市公安局办公楼二楼213办公室(丽江市古城区太和西路110号),咨询电话:0888-5188437,手机:13708821101
4、注册时,您需要提供或填写以下证明文件:
⑴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毕业证书、外语水平证明等相关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⑵本人近期半寸免冠照片3张;
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者的考试资格和录用资格。
四、招聘原则
采取公开招聘方式,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治审查等程序选拔优秀人选。
五、聘用方式及待遇标准
警察文职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管理,工资和社会保险按照财政部门下达的经费标准确定和保障。
工资每月不低于4500元(含个人五险一金;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工资为标准工资的80%)。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资格审查)
检查您是否符合申请的基本条件(见第二条)。
(二)考试评价
1、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测试法律基础知识、外语基础知识和综合能力。 总分为100分。
考试时间、地点:以电话或其他方式通知为准。
2、面试测试:主要通过面谈测试应聘者的综合素质。 具体方式是考官和考生面对面。 总分为100分。 面试内容以综合分析、行为举止、语言表达、适应能力等为主,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按2: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流程。男女(男性前16名进入面试,女性前8名进入面试)。 如果考试成绩相同,则进行闭卷补考。
面试时间、地点:以电话或其他方式通知为准。
3、体能测试:男子测试项目:10m×4往返跑、1000m跑,女子测试项目:10m×4往返跑、800m跑。 笔试、面试合格后,进行体能测试。 考试时间、地点将通过电话或其他方式通知。
(三)政治审查
综合绩效考核结束后,按照拟招聘岗位数按绩效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选派候选人参加政审。 若有候选人被淘汰,则按顺序更换。 组织实施由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负责,有关部门配合,考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中国人民银行协助。 审查主要根据拟聘用人员的实际表现、思想品德、家庭情况、是否有违法违纪行为、信用报告情况等进行审查。
(四)体检
通过政治考试的考生将接受同等的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依次给予等额补偿。 费用由候选人自行承担。
(五)签署承诺书
拟录用人员经考试、政治审查、体检合格后,须到指定地点签署《丽江市公安局警察文职人员保密承诺书》。
七、招聘
经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合格的,确定录用为警察文职人员。 接到招聘工作组电话后,计划于2024年1月完成聘用手续,试用期为3个月(含)。 岗前培训)。 试用期满后,劳动者考核合格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规定与丽江市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的,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与丽江市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或违反警务文职人员管理有关规定的,不予录用。 。
八、监督
中共丽江市纪委驻丽江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作为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机构,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监督,受理相关投诉或者举报,负责调查处理,接受社会监督。 举报违法行为的,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件、联系方式和具体材料。 不接受实名举报。
监察单位:丽江市纪委驻丽江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
监督电话:局内纪检监察组:0888-5132214
丽江市公安局
2023 年 12 月 6 日